|
|||
![]() |
|
||
|
||
|
|||||
| 国务院成立福建莆田“10•21”火灾事故调查组 | |||||
作者:新华网 新闻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9 ![]() |
|||||
![]() 10月22日,工作人员在莆田特大火灾现场勘查。据福建省政府新闻办最新通报,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飞达鞋面加工作坊21日晚发生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已造成37人死亡,19人受伤。目前,福建省和莆田市正在积极展开抢救伤员、安抚死者家属和其他各项善后工作。新华社记者姜克红 摄 新华网福建莆田10月26日电(记者项开来 涂洪长)福建省莆田市“10·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国务院调查组26日成立。 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梁嘉琨担任调查组组长。调查组由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监察部、全国总工会等中央有关部门及福建省相关部门组成,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参加。 梁嘉琨表示,调查组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和原因,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依法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 10月21日21时50分,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飞达鞋面加工作坊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目前已造成37人死亡,19人受伤。据福建省政府新闻办通报,发生事故的作坊为仓库、车间和员工宿舍“三合一”建筑,曾一度被勒令整改但未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 记者从福建省莆田市政府获悉,莆田市“10·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地——飞达鞋面加工作坊的业主目前已被当地检察机关批捕,秀屿区一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也被停职。 |
|||||
| 新闻录入:小洋葱 责任编辑:小洋葱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 国务院批准建立重特大事故责… 福建莆田消防支队培训人员密… 国务院领导对重庆开县小学生…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危险化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 国务院出台条例规定生产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规划获国务院审… 国务院安委会:将严惩瞒报事故… 国务院安委办印发深化建筑施…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广告业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