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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7日,集团公司颁布了《安全生产禁令》,《禁令》共十条,主要把安全生产过程中经常性的工作内容遴选并设置了“高压线”,惩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从我们企业安全管理、职工行为现状来看,与之有较大距离。贯彻“十大禁令”将考验我们的执行力。
首先要广泛深入宣传《禁令》,做到人人皆知并人人承诺。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宣传教育,确保《禁令》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所在岗位的职责,提高安全意识,树立“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一切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在以往安全事故中,意识的淡薄和行为的偏差仍是酿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加上麻痹大意、过于自信或心存侥幸,意识的欠缺导致了行为的偏移,构成了事故的隐患。因此我们除了将安全常识、规章制度、技能作为员工基本素质和上岗要求外,还要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责任感和价值观教育等,使员工将安全生产变成自觉行为。
我们常说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就是维护员工的根本利益,就是把保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和健康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安全第一,就是要把保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如果在这张军令状执行力上存在偏袒,“下不了手”,今日之心软必将带来日后执行力的软弱,就有可能会给员工、企业和社会造成巨大的伤害,最终必会酿成严重苦果。《安全生产禁令》是从主观上作出的规定,因为安全违章操作是人,安全监督管理是人,安全管理活动本身就是人的活动。《禁令》是从源头上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高压线”,《禁令》能否贯彻到位并由此养成良好习惯,执行力是关键。
《安全生产禁令》还就员工违反《禁令》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的进行处理,因此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改变过去传统的管理理念,树立牢固的执行理念,保持坚韧的执行精神,要有执行的底气和勇气,要在提高执行能力上狠下功夫,提升自身的执行力。我们要通过检查、督查等各种形式,督促各级干部充分认识“三违”的危害性,对“三违”现象,不管是否酿成事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安全生产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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