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安全新闻 | 下载中心 | 安全专题 | 安全法规 | 易安商城 | 安全管理 | 安全技术 | 事故案例 | 职业卫生 | 安全文艺
安全教育 | 安全评价 | 工伤保险 | 生活安全 | 展会信息 | 安 全 月 | 安全问吧 | 安全论坛 | 安全博客 | 《劳动保护》杂志
您现在的位置: 易安网 >> 安全新闻 >> 国内新闻 >> 新闻正文
专 题 栏 目
 没有任何专题栏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江苏射阳化工厂爆炸致22
江苏化工厂爆炸事故原因
江苏无锡市一工程施工升
江苏吴江一店面楼房发生
江苏宿迁消防成功处置一
江苏一食品厂发生硫化氢
江苏昆山货船撞塌桥梁2人
江苏无锡三车相撞1人死亡
江苏射阳县组织开展建筑
江苏盐城一工地塔吊倒塌
  江苏如东“4·15”海难事故责任人被刑拘           ★★★
江苏如东“4·15”海难事故责任人被刑拘
作者:孙叶 文章来源:中广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5 10:23:07

中广网江苏4月25日消息,造成19人死亡的江苏如东“4·15”海难事故责任者——紫菜养殖户刘松泉,近日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如东县公安局执行拘留。
    警方查明:4月15日下午,如东县长沙镇何灶村紫菜养殖户刘松泉夫妇组织17名村民在自家承包的黄海滩涂采摘紫菜。当其他紫菜养殖场的工人们收工时,刘松泉夫妇仍然让17名村民继续抓紧把活干完。返回时,由于紫菜超重,两辆拖拉机都陷入泥沼中。面对涨潮,刘松泉仍用手机召唤相邻的周老板夫妇开着另一辆拖拉机前来增援,不料引发19人溺亡的特大海难。
    如东县公安局随即对这起海难责任事故立案侦查。经侦查,刘松泉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5条之规定,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新闻录入:杨洁    责任编辑:杨洁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所有:《劳动保护》杂志社 京ICP备06011321号
    电话:010-64961757 传真:010-64961753 EMAIL:webmaster@esafety.cn
    主站:www.esafety.cn 杂志:www.ldbh.com.cn 商城:www.esafetyshop.cn 安全月:www.anquanyue.cn
    友情提示:分辨率1024*768显示效果最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 《劳动保护》·易安网
    邮编:100029 站长:易安网